第24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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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好晚飯, 大家處理了40來斤的大兇蝦就去睡覺了。
第二天
林依依:“大軍, 早飯後你帶著三軍和四軍繼續去釣大兇蝦, 把五弟也帶上,姐姐去其他的地方找找,看看還有沒有大兇蝦, 如果找到了, 等你們那邊的大兇蝦釣完之後,咱們可以接著釣。不然等你們那邊的大兇蝦釣完之後, 咱們就接不上了。”
以前林二軍在的時候, 林大軍是被林二軍牽著鼻子走的,現在林二軍去縣城了, 林大軍覺得自己成了當家了, 但其實,林大軍這個人沒什麽主見,他有私心,卻很容易被人說動,也就是俗稱的耳根子軟。但是,他又跟別的耳根子軟的不同,人家耳根子軟,那是因為老實,但他不是一個老實人, 就是那種裝逼的人。同時, 他很喜歡在三軍和四軍的面前擺長兄的架子, 可是在林依依面前, 他又不敢,因為他覺得林依依說的都對,好像也是為他好。簡單來說,他是一個在當下聽得進道理的人,但是轉身又忘的差不多的人。
林大軍把林五弟放在背簍裏,帶著林三軍和林四軍去釣龍蝦了,林依依自己也背著一個小背簍,去尋找其他的吃的,她帶著一頂草帽,草帽上蓋著一條圍巾,這樣走的累了可以擦擦汗,然後她把菜刀也帶上了,這樣看到別的能吃的,可以有用。
事實上,在當下,8月的季節,林依依並不是很想出去,外面熱不說,農村靠山,她擔心遇到蛇之類的,還有野豬、狼什麽的,她看小說的時候看到過這樣的描寫,至於是不是真的,她就不知道了。但是,距離她結婚還有十幾天,她每天在家裏也不是辦法,林家兄弟看見了,肯定也會偷懶的,就算她不存改教他們的想法,她也不想他們偷懶,否則就是她結婚了,他們也會牽連到她的。
林依依按照大丫的記憶,往有水的地方走,她也不上太深的山,就是溪邊、山腳、水庫邊走。她也想不出找其他的吃食,從小在城市裏長大的姑娘,對農村裏能找到的吃食是真的不了解,她唯一的想法就是龍蝦,因為這邊竟然出現了龍蝦,那麽其他的溪邊、水庫,會有的幾率也大的。
林依依在山腳邊沿著路走的時候,還碰到了不少的村民,大家在不用上工的當下,是每天都出來找吃的,個個沒精打采的,碰到人了也打招呼的力氣都沒。
林依依也不走沒有路的地方,都是草堆裏,她不敢走,她走的是別人走過的路,總覺得能放心些。
本來在山腳下的她,沿著山路走了,她想去碰碰運氣,還能不能撿到野雞蛋,之前撿的野雞蛋只有4個了,每天吃,吃的勤,不然等壞掉了就浪費了。
林依依一邊走,一邊用木枝左右拍打草堆,這叫探路。
林依依動了動耳朵,好像聽到了一些聲音,雊雊雊……這叫聲是?雞叫。林依依在現代沒有聽過雞叫,但是現實沒聽過也知道雞叫聲是怎樣的,更何況大丫聽過。所以擁有大丫記憶的林依依本能的反應,是雞在叫。
雞為什麽會叫?
作為不危險動物,又不會傷人的動物,林依依聽到雞叫就想到了雞肉,所以她過去看了。她小心翼翼的,用木枝探路過去了,沒走幾步,也就不到十米的距離,她看見一只野雞躺在草堆裏,且一只雞爪子上都是血,看上去像是骨頭斷了,不過雞爪子還連著。野雞看到有人來了,雊雊雊的叫聲更加厲害了,它掙紮著站起來想要跑,可是只有一只腳的它不給力。
林依依咽了咽口水,不是饞的,是緊張的。就算再沒有經驗,她也知道此刻應該做的,就是把雞頭砍了,然後把雞放進背簍裏。林依依顫抖著腳靠近,然後顫抖著手抓住拼命掙紮的野雞,她拿著刀的手顫抖的更加厲害了,但她還是抿緊了嘴巴,朝著雞頭一刀下去了。她的眼睛睜的很大,她擔心不小心砍到自己的手。一刀太用力了,野雞的頭被砍掉了一半,然後掛著。
林依依連著又補了好幾刀,等她把雞頭砍下的時候,全身仿佛脫力了,她喘著氣在地上坐了一會兒,臉色更加的蒼白了。
很快,林依依回過神,她也不是傻瓜,知道血腥味會引來什麽,何況現在是饑.荒期,引來饑餓的野獸就不好了。林依依趕忙用樹枝挖了個坑,然後把雞頭扔了進去,又把雞脖子對著坑,把雞血流進雞坑裏。過了十幾分鐘,雞脖子不再流血了,她摘了些青草,把野雞包好放進背簍裏。做完這些,林依依的心跳還沒有停下來。但是腦子卻漸漸的清醒了,她意識到了一件事。
先是一窩野雞蛋,現在又是野雞,林依依覺得如果是碰巧,那麽這種運氣實在是太好了。她覺得,有可能……她點燃了大丫的女主氣運。都是看小說的人,誰都明白在小說中,男女主角是有大氣運的人。就算原劇中,大丫苦了一輩子,但是最後,林五弟出現了,按照常理,從小被送走的弟弟,怎麽會來接她?肖宇這個和她已經沒有關系的前未婚夫,又怎麽可能幫她去找林小弟?
所以,就算大丫苦了一輩子,但是人生的最後,她還是有女主氣運的。
林依依覺得,她現在,就是把大丫的女主氣運,提前點燃了,這是女主角的福氣啊。不管是真是假,反正林依依覺得,就是這麽個道理。如果,這具身體真的是有大氣運的人,那麽……林依依想了想,雙手掌心合上,低語:老天爺,讓我再撿一只野雞.吧!
雖然是這樣在祈求,但是林依依並沒有繼續停留在這裏。她拿起刀和木枝,先離開了這裏。在這裏可不安全。
林依依一邊走,一邊想著這只雞怎麽解決,走了一會兒,又聽到了雊雊雊的聲音,她腳步一停,順著雊雊雊的聲音走去,只見一只野雞窩在草堆上,看見她來了,野雞飛快的跑了,結果跑的太急了,撞到了樹上,然後暈倒了。
林依依:……
淡定的把野雞的頭砍了,處理完之後,又把野雞窩裏的12只野雞蛋收起來。這一次,她十分確定自己點燃了大丫的女主氣運。不過,她也沒有繼續求老天爺,這種福氣,見好就收。
林依依不準備逛了,她要回家拔雞毛。
林依依是知道怎麽拔雞毛的,家裏長輩燉雞湯的時候,買過菜場裏現殺的雞,雞買回來之後,只放過血,雞毛還要拿回家處理。拔雞毛的時候,雞要在熱水裏泡上半個小時,這樣方便拔雞毛。
但是這野雞怎麽煮好吃?林依依想了一圈,紅燒什麽的,別說她廚藝不行,就是林家也沒這個條件,連個鐵鍋都沒有,而且論營養的話,當然是燉湯最好了。野雞湯的話,清光光的太膩味了,需要的材料也多,林家依舊沒有這個條件,所以……最好加點土豆、芋艿之類的。林家沒有這些個東西,那麽……找人換。
兩只野雞都自己吃的話,也太奢侈了,還不如換點糧食劃算。但是在大隊裏找誰換比較安心?雖然說這野雞是屬於國家的資產,但是就這麽一只野雞,一兩斤的肉,大隊裏都是允許自己拿下的。
在用野雞換糧食的名單中,林依依選擇了三個人,大隊長、楊桂蘭、林醫生。林醫生是個會變通的好人,大隊長家應該是有糧食的,楊桂蘭心地也不錯,又是縣城裏的人,肯定是喜歡這野雞的。三個人中,林依依想來想去,選定了林醫生。
回到家,林依依放下背簍,然後去了林醫生家:“林醫生……”
林正德在處理剛剛摘回來的藥,看到林依依,溫和道:“大丫來了,身體怎麽樣?”
林依依道:“我身體好了很多,都覺得有力氣了。”
林正德:“那就好,你最近需要休息,不能勞累。把身體養好了,才有資本做事情,不然身體沒好,以後更廢錢。”
林依依:“謝謝林醫生。”果然,林醫生的人品很好,就是在原劇情中,大丫因為常年勞作,身體很差,林醫生也經常拿藥幫她,“林醫生,我……我想和你換點糧食。”
林正德整理草藥的動作一頓:“大丫想換什麽?怎麽換?”因為林依依用了換字,所以他很好奇。
林依依:“我……我今天去山上找吃的,抓到一只野雞,我想換土豆。”
林正德先是驚訝,然後道:“我們倒是很久沒吃雞了,你等等,我去問問你嬸子,我對這個也不了解。”林正德是願意換的,他們家應該是村子裏為數不多的,不缺糧食的人,所以換野雞補補身體,他是願意的,平日裏想吃都沒有呢。
林正德把草藥放在一邊,進了堂屋轉角的廚房,沒過一會兒,邱氏跟著林正德出來了:“大丫,你打算用多少野雞換?換幾斤土豆?”
林依依:“一只野雞,不過野雞好像不重,我也不知道能換多少斤土豆,10斤可以嗎?”
邱氏想了想,如果是在以前,一只野雞能賣到兩塊錢,一斤土豆才幾分?按照物價兌換糧食的話,一只野雞能換上40斤的土豆。但是在現在,吃肉是奢侈的,吃不飽,糧食卻不同。因著他們家不缺吃的,所以換糧食也換的起,而且,說不定一年也就這麽一次了,所以邱氏也願意換。但是換10斤土豆,又覺得是自己占了小孩子的便宜,而換40斤土豆,她也舍不得,想了想,邱氏道:“換20斤吧。”一只雞,他們家人吃4分之一,剩下的四分之三風幹,留著下次吃,邱氏開始打起了算盤。
談好之後,林正德和邱氏拿著20斤土豆跟著林依依去了趟林家換野雞。林依依早就把另一只野雞藏起來了,剩下一只看上比較肥的給了他們。
等林正德夫妻走了之後,林依依燒水拔雞毛,她一個人拔的累,一直到下午2點才拔好。中午,她自己吃了一碗燉蛋當飯。
處理好雞,林依依切了一半出來,然後切成一塊一塊的,和土豆一起放到砂壺裏燉著。然後另一半她對半分了,一半打算給大隊長家,往後就算她嫁人了,少不得也需要大隊長的地方,另一半打算給楊桂蘭,楊桂蘭人的確不錯的,原劇情中,她也是好的。然後關於林二軍的事情,她也想有個傳遞消息的人。
大隊長家收到四分之一的野雞,也沒有拒絕,實在是肉味太吸引人了。大隊長夫妻是好的,大隊長也是正直的人,但是正直的人並不代表腦袋是死的。大隊長媳婦也回禮了,給了林依依兩斤番薯。四分之一的雞肉也就半斤的量,那兩斤番薯換,也算不占便宜了。
剩下的四分之一,林依依拿著去林大福家了。
“桂蘭嬸子在嗎?”
楊桂蘭:“大丫。”她剛從縣城回來,在親戚家吃了午飯回來的,看到林二軍和親戚相處的畫面,她還是覺得挺溫馨的,林二軍又乖又孝順,親戚能有個兒子也覺得開心,楊桂蘭覺得自己做成了一件好事情。
林依依道:“嬸子,我想跟你商量件事情。”
楊桂蘭:“啥事情啊?大丫,進來說。”
林依依先把肉給了楊桂蘭:“嬸子,謝謝您對我們家的照顧。”
楊桂蘭:“別別別,你們留著自己吃。”雖然她也饞肉,但是不至於吃孩子的東西。
林依依:“嬸子,您別跟我客氣,我家裏還有些。您如果過意不去,等到我出嫁之後,您幫我多多留意大軍他們就成,如果有個萬一,您能給我傳個訊息,那就再好不過了。”
楊桂蘭想,這都是小事情,所以她收下了肉,不過也有回禮,拿了兩斤筍幹出來:“大丫,這個拿著,和肉一起放湯特別好吃。”
林依依收了筍:“桂蘭嬸子,其實……其實我還有一件事想求您來著。”
楊桂蘭:“什麽事情?你先說來聽聽,看看嬸子我能不能幫得上忙。”
林依依道:“嬸子,我想去看看二軍過的好不好,我……我就看看她,我保證不會打擾他的,求求你了,告訴我收養二軍那戶人家的地址吧。”
楊桂蘭本來是肯定不會說的,但是想到了親戚說,他們過幾天就搬走了,她想著,這可能是二軍和大丫的最後一次見面了,於是道:“那你答應嬸子,只遠遠的看著,不能去找二軍。”
林依依:“我保證。”
林依依從楊桂蘭這邊得了消息之後,回家就寫了封信,她不能以姐姐的身份去縣城說林二軍的不是,這對她的名聲不好,她沒有聖母到為了別人去壞了自己的名聲。但是,關於林二軍的人品,她可以匿名告訴那邊的人,這也算是盡一份心意了。至於結果會這樣,就不關她的事情了。
晚上,林大軍帶著弟弟們回來,看到了桌子上的土豆燉雞肉,整個人都驚呆了:“大姐,這肉和土豆哪來的?”說著,口水嘩啦啦的流。
林依依:“這是野雞,姐今天上山撿來的,這土豆是姐用雞肉換的,咱們家糧食少,所以雞肉咱們嘗嘗鮮就行,剩下的雞肉就換了幾斤土豆,土豆能填飽肚子。”
林四軍:“姐,你太厲害了,竟然能撿到野雞,如果讓別人知道我們在吃雞肉,肯定羨慕死。”
林大軍:“可不能告訴別人。”
林四軍:“我知道。”
他們都是大孩子了,當然知道不能告訴別人,悶聲發大財他們還是知道的。
晚飯大家吃的很痛快,比喝蛋羹還要痛快,就是林五弟的小肚子也喝了一小碗的雞湯,雞湯裏有土豆糊,林五弟喝的有滋有味的。林依依把雞肉切碎了,拌在湯裏,這樣缺牙的林五弟吃起來就方便了。
林五弟不僅自己吃,還想拿著木調羹淘給林依依吃:“姐姐吃……”
林依依搖搖頭:“姐姐不吃,小弟自己吃,吃了長高高。”
林五弟:“長高高。”他一口吃進嘴巴裏,還瞇著眼睛笑。
第二天
林依依繼續去找吃的,林大軍帶著林三軍和林四軍,背著林五弟繼續去釣龍蝦。在林大軍帶著弟弟們走了之後,林依依並沒有繼續去找吃的,而是去了縣城。她有大丫的記憶,從上午七點出發,兩個小時的路,她走了兩個半小時才到。到了縣城之後,她按照楊桂蘭提供的地址,去了收養林二軍的那戶家裏,當然,她並沒有露面,而是遠遠的看了一會兒,然後去了郵局,把自己昨天晚上寫的信寄了出去,信是給收養林二軍的那戶人家的。她雖然覺得自己不欠人家,可到底因為她拒絕了林五弟被收養,才有林二軍的這件事,所以想提醒一下對方。
當然,她也不怕這封信被別人看到,因為以大丫小學畢業的字跡,和她的字跡是完全不同的,所以沒有人能認得出這封信是她寫的。
信寄出去之後,林依依又去了一趟報社,她既然要自己養著林五弟,肯定不能是靠說說而已,林五弟交給林大軍三兄弟她是不放心的,帶到肖家,肖家人憑什麽養你們?即便肖奶奶和秦香菊人不錯,但是在這個時候要養一個孩子,這是為難人家。她不能因為人家人不錯,就為難人家。所以,她要把林五弟帶到肖家,自己就必須要有底氣。她一個從2020年過來的姑娘,手不能動、肩不能挑,做衣服不會、上工更加不可能,像別的小說女主去黑市闖蕩、做生意更加不可能。林依依沒有這個膽子,也不願意去賭那所謂的女主氣運,從村子到縣城光是兩個多小時的路,就夠她累的了。她知道自己是嬌氣的,做不來這些事情。
如果說,她唯一的優勢,那大概就是文采吧。
名牌大學文學院出來的學生,又是上市房產公司的策劃,林依依的文采是不錯的,可以說挺好的。從高中開始,就在《讀者》等雜志陸續的發表過文章,那個時候是因為興趣,可她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,她會想到用投稿來賺錢。
是的,投稿是她想出來的底氣。雖然說現在是60年,有錢也未必買得到糧食,但是她知道,等到61年下半年,饑.荒就會緩過來,62年自由買賣市場就會打開,到那個時候,雖然買東西還是要票,但是錢的作用就會體現出來了。她有錢,肖家人還會反對她養林五弟嗎?
林依依也沒有進報社,她只是記下了報社的地址,以便於投稿的時候把稿子寄到哪裏。當然,她並沒有把希望寄托在縣城的報社裏,她還去買了雜志周刊,比如最出名的三報一刊,因為那些上面會有很多出版社的地址。
這些雜志周刊不貴,林依依身上有46塊錢,買這些是絕對夠的。接著她又去買了紙和筆,是鋼筆和墨水,這個是大頭。既然寫稿子,總是要鋼筆的,不可能用鉛筆。林依依雖然肉疼,但是更多的是期待,人有了期待,才有動力。
而且她知道,如果要寫稿子,用稿子賺錢,她也只有6年的時候,到了66年,十年動蕩開始,稿費被認為是“資產階級法權”而被取消,那之後到76年,動蕩不安的很,什麽都是講究付出,不講究收獲的。所以要賺錢,得在66年之前。
林依依一邊想著,一邊背著背籮回家,路上餓了,就吃水煮雞蛋。到了下午兩點,她才到家。一到家,她就開始寫東西了,在來回的路上,她已經構思了好幾個故事。
寫到五點,看著林大軍他們快要回來了,她去做飯了。
林大軍帶著林三軍和林四軍、背著林五弟回來了,三兄弟聊著天回來的,臉上帶著笑容,仿佛不知愁滋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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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
林依依:“大軍, 早飯後你帶著三軍和四軍繼續去釣大兇蝦, 把五弟也帶上,姐姐去其他的地方找找,看看還有沒有大兇蝦, 如果找到了, 等你們那邊的大兇蝦釣完之後,咱們可以接著釣。不然等你們那邊的大兇蝦釣完之後, 咱們就接不上了。”
以前林二軍在的時候, 林大軍是被林二軍牽著鼻子走的,現在林二軍去縣城了, 林大軍覺得自己成了當家了, 但其實,林大軍這個人沒什麽主見,他有私心,卻很容易被人說動,也就是俗稱的耳根子軟。但是,他又跟別的耳根子軟的不同,人家耳根子軟,那是因為老實,但他不是一個老實人, 就是那種裝逼的人。同時, 他很喜歡在三軍和四軍的面前擺長兄的架子, 可是在林依依面前, 他又不敢,因為他覺得林依依說的都對,好像也是為他好。簡單來說,他是一個在當下聽得進道理的人,但是轉身又忘的差不多的人。
林大軍把林五弟放在背簍裏,帶著林三軍和林四軍去釣龍蝦了,林依依自己也背著一個小背簍,去尋找其他的吃的,她帶著一頂草帽,草帽上蓋著一條圍巾,這樣走的累了可以擦擦汗,然後她把菜刀也帶上了,這樣看到別的能吃的,可以有用。
事實上,在當下,8月的季節,林依依並不是很想出去,外面熱不說,農村靠山,她擔心遇到蛇之類的,還有野豬、狼什麽的,她看小說的時候看到過這樣的描寫,至於是不是真的,她就不知道了。但是,距離她結婚還有十幾天,她每天在家裏也不是辦法,林家兄弟看見了,肯定也會偷懶的,就算她不存改教他們的想法,她也不想他們偷懶,否則就是她結婚了,他們也會牽連到她的。
林依依按照大丫的記憶,往有水的地方走,她也不上太深的山,就是溪邊、山腳、水庫邊走。她也想不出找其他的吃食,從小在城市裏長大的姑娘,對農村裏能找到的吃食是真的不了解,她唯一的想法就是龍蝦,因為這邊竟然出現了龍蝦,那麽其他的溪邊、水庫,會有的幾率也大的。
林依依在山腳邊沿著路走的時候,還碰到了不少的村民,大家在不用上工的當下,是每天都出來找吃的,個個沒精打采的,碰到人了也打招呼的力氣都沒。
林依依也不走沒有路的地方,都是草堆裏,她不敢走,她走的是別人走過的路,總覺得能放心些。
本來在山腳下的她,沿著山路走了,她想去碰碰運氣,還能不能撿到野雞蛋,之前撿的野雞蛋只有4個了,每天吃,吃的勤,不然等壞掉了就浪費了。
林依依一邊走,一邊用木枝左右拍打草堆,這叫探路。
林依依動了動耳朵,好像聽到了一些聲音,雊雊雊……這叫聲是?雞叫。林依依在現代沒有聽過雞叫,但是現實沒聽過也知道雞叫聲是怎樣的,更何況大丫聽過。所以擁有大丫記憶的林依依本能的反應,是雞在叫。
雞為什麽會叫?
作為不危險動物,又不會傷人的動物,林依依聽到雞叫就想到了雞肉,所以她過去看了。她小心翼翼的,用木枝探路過去了,沒走幾步,也就不到十米的距離,她看見一只野雞躺在草堆裏,且一只雞爪子上都是血,看上去像是骨頭斷了,不過雞爪子還連著。野雞看到有人來了,雊雊雊的叫聲更加厲害了,它掙紮著站起來想要跑,可是只有一只腳的它不給力。
林依依咽了咽口水,不是饞的,是緊張的。就算再沒有經驗,她也知道此刻應該做的,就是把雞頭砍了,然後把雞放進背簍裏。林依依顫抖著腳靠近,然後顫抖著手抓住拼命掙紮的野雞,她拿著刀的手顫抖的更加厲害了,但她還是抿緊了嘴巴,朝著雞頭一刀下去了。她的眼睛睜的很大,她擔心不小心砍到自己的手。一刀太用力了,野雞的頭被砍掉了一半,然後掛著。
林依依連著又補了好幾刀,等她把雞頭砍下的時候,全身仿佛脫力了,她喘著氣在地上坐了一會兒,臉色更加的蒼白了。
很快,林依依回過神,她也不是傻瓜,知道血腥味會引來什麽,何況現在是饑.荒期,引來饑餓的野獸就不好了。林依依趕忙用樹枝挖了個坑,然後把雞頭扔了進去,又把雞脖子對著坑,把雞血流進雞坑裏。過了十幾分鐘,雞脖子不再流血了,她摘了些青草,把野雞包好放進背簍裏。做完這些,林依依的心跳還沒有停下來。但是腦子卻漸漸的清醒了,她意識到了一件事。
先是一窩野雞蛋,現在又是野雞,林依依覺得如果是碰巧,那麽這種運氣實在是太好了。她覺得,有可能……她點燃了大丫的女主氣運。都是看小說的人,誰都明白在小說中,男女主角是有大氣運的人。就算原劇中,大丫苦了一輩子,但是最後,林五弟出現了,按照常理,從小被送走的弟弟,怎麽會來接她?肖宇這個和她已經沒有關系的前未婚夫,又怎麽可能幫她去找林小弟?
所以,就算大丫苦了一輩子,但是人生的最後,她還是有女主氣運的。
林依依覺得,她現在,就是把大丫的女主氣運,提前點燃了,這是女主角的福氣啊。不管是真是假,反正林依依覺得,就是這麽個道理。如果,這具身體真的是有大氣運的人,那麽……林依依想了想,雙手掌心合上,低語:老天爺,讓我再撿一只野雞.吧!
雖然是這樣在祈求,但是林依依並沒有繼續停留在這裏。她拿起刀和木枝,先離開了這裏。在這裏可不安全。
林依依一邊走,一邊想著這只雞怎麽解決,走了一會兒,又聽到了雊雊雊的聲音,她腳步一停,順著雊雊雊的聲音走去,只見一只野雞窩在草堆上,看見她來了,野雞飛快的跑了,結果跑的太急了,撞到了樹上,然後暈倒了。
林依依:……
淡定的把野雞的頭砍了,處理完之後,又把野雞窩裏的12只野雞蛋收起來。這一次,她十分確定自己點燃了大丫的女主氣運。不過,她也沒有繼續求老天爺,這種福氣,見好就收。
林依依不準備逛了,她要回家拔雞毛。
林依依是知道怎麽拔雞毛的,家裏長輩燉雞湯的時候,買過菜場裏現殺的雞,雞買回來之後,只放過血,雞毛還要拿回家處理。拔雞毛的時候,雞要在熱水裏泡上半個小時,這樣方便拔雞毛。
但是這野雞怎麽煮好吃?林依依想了一圈,紅燒什麽的,別說她廚藝不行,就是林家也沒這個條件,連個鐵鍋都沒有,而且論營養的話,當然是燉湯最好了。野雞湯的話,清光光的太膩味了,需要的材料也多,林家依舊沒有這個條件,所以……最好加點土豆、芋艿之類的。林家沒有這些個東西,那麽……找人換。
兩只野雞都自己吃的話,也太奢侈了,還不如換點糧食劃算。但是在大隊裏找誰換比較安心?雖然說這野雞是屬於國家的資產,但是就這麽一只野雞,一兩斤的肉,大隊裏都是允許自己拿下的。
在用野雞換糧食的名單中,林依依選擇了三個人,大隊長、楊桂蘭、林醫生。林醫生是個會變通的好人,大隊長家應該是有糧食的,楊桂蘭心地也不錯,又是縣城裏的人,肯定是喜歡這野雞的。三個人中,林依依想來想去,選定了林醫生。
回到家,林依依放下背簍,然後去了林醫生家:“林醫生……”
林正德在處理剛剛摘回來的藥,看到林依依,溫和道:“大丫來了,身體怎麽樣?”
林依依道:“我身體好了很多,都覺得有力氣了。”
林正德:“那就好,你最近需要休息,不能勞累。把身體養好了,才有資本做事情,不然身體沒好,以後更廢錢。”
林依依:“謝謝林醫生。”果然,林醫生的人品很好,就是在原劇情中,大丫因為常年勞作,身體很差,林醫生也經常拿藥幫她,“林醫生,我……我想和你換點糧食。”
林正德整理草藥的動作一頓:“大丫想換什麽?怎麽換?”因為林依依用了換字,所以他很好奇。
林依依:“我……我今天去山上找吃的,抓到一只野雞,我想換土豆。”
林正德先是驚訝,然後道:“我們倒是很久沒吃雞了,你等等,我去問問你嬸子,我對這個也不了解。”林正德是願意換的,他們家應該是村子裏為數不多的,不缺糧食的人,所以換野雞補補身體,他是願意的,平日裏想吃都沒有呢。
林正德把草藥放在一邊,進了堂屋轉角的廚房,沒過一會兒,邱氏跟著林正德出來了:“大丫,你打算用多少野雞換?換幾斤土豆?”
林依依:“一只野雞,不過野雞好像不重,我也不知道能換多少斤土豆,10斤可以嗎?”
邱氏想了想,如果是在以前,一只野雞能賣到兩塊錢,一斤土豆才幾分?按照物價兌換糧食的話,一只野雞能換上40斤的土豆。但是在現在,吃肉是奢侈的,吃不飽,糧食卻不同。因著他們家不缺吃的,所以換糧食也換的起,而且,說不定一年也就這麽一次了,所以邱氏也願意換。但是換10斤土豆,又覺得是自己占了小孩子的便宜,而換40斤土豆,她也舍不得,想了想,邱氏道:“換20斤吧。”一只雞,他們家人吃4分之一,剩下的四分之三風幹,留著下次吃,邱氏開始打起了算盤。
談好之後,林正德和邱氏拿著20斤土豆跟著林依依去了趟林家換野雞。林依依早就把另一只野雞藏起來了,剩下一只看上比較肥的給了他們。
等林正德夫妻走了之後,林依依燒水拔雞毛,她一個人拔的累,一直到下午2點才拔好。中午,她自己吃了一碗燉蛋當飯。
處理好雞,林依依切了一半出來,然後切成一塊一塊的,和土豆一起放到砂壺裏燉著。然後另一半她對半分了,一半打算給大隊長家,往後就算她嫁人了,少不得也需要大隊長的地方,另一半打算給楊桂蘭,楊桂蘭人的確不錯的,原劇情中,她也是好的。然後關於林二軍的事情,她也想有個傳遞消息的人。
大隊長家收到四分之一的野雞,也沒有拒絕,實在是肉味太吸引人了。大隊長夫妻是好的,大隊長也是正直的人,但是正直的人並不代表腦袋是死的。大隊長媳婦也回禮了,給了林依依兩斤番薯。四分之一的雞肉也就半斤的量,那兩斤番薯換,也算不占便宜了。
剩下的四分之一,林依依拿著去林大福家了。
“桂蘭嬸子在嗎?”
楊桂蘭:“大丫。”她剛從縣城回來,在親戚家吃了午飯回來的,看到林二軍和親戚相處的畫面,她還是覺得挺溫馨的,林二軍又乖又孝順,親戚能有個兒子也覺得開心,楊桂蘭覺得自己做成了一件好事情。
林依依道:“嬸子,我想跟你商量件事情。”
楊桂蘭:“啥事情啊?大丫,進來說。”
林依依先把肉給了楊桂蘭:“嬸子,謝謝您對我們家的照顧。”
楊桂蘭:“別別別,你們留著自己吃。”雖然她也饞肉,但是不至於吃孩子的東西。
林依依:“嬸子,您別跟我客氣,我家裏還有些。您如果過意不去,等到我出嫁之後,您幫我多多留意大軍他們就成,如果有個萬一,您能給我傳個訊息,那就再好不過了。”
楊桂蘭想,這都是小事情,所以她收下了肉,不過也有回禮,拿了兩斤筍幹出來:“大丫,這個拿著,和肉一起放湯特別好吃。”
林依依收了筍:“桂蘭嬸子,其實……其實我還有一件事想求您來著。”
楊桂蘭:“什麽事情?你先說來聽聽,看看嬸子我能不能幫得上忙。”
林依依道:“嬸子,我想去看看二軍過的好不好,我……我就看看她,我保證不會打擾他的,求求你了,告訴我收養二軍那戶人家的地址吧。”
楊桂蘭本來是肯定不會說的,但是想到了親戚說,他們過幾天就搬走了,她想著,這可能是二軍和大丫的最後一次見面了,於是道:“那你答應嬸子,只遠遠的看著,不能去找二軍。”
林依依:“我保證。”
林依依從楊桂蘭這邊得了消息之後,回家就寫了封信,她不能以姐姐的身份去縣城說林二軍的不是,這對她的名聲不好,她沒有聖母到為了別人去壞了自己的名聲。但是,關於林二軍的人品,她可以匿名告訴那邊的人,這也算是盡一份心意了。至於結果會這樣,就不關她的事情了。
晚上,林大軍帶著弟弟們回來,看到了桌子上的土豆燉雞肉,整個人都驚呆了:“大姐,這肉和土豆哪來的?”說著,口水嘩啦啦的流。
林依依:“這是野雞,姐今天上山撿來的,這土豆是姐用雞肉換的,咱們家糧食少,所以雞肉咱們嘗嘗鮮就行,剩下的雞肉就換了幾斤土豆,土豆能填飽肚子。”
林四軍:“姐,你太厲害了,竟然能撿到野雞,如果讓別人知道我們在吃雞肉,肯定羨慕死。”
林大軍:“可不能告訴別人。”
林四軍:“我知道。”
他們都是大孩子了,當然知道不能告訴別人,悶聲發大財他們還是知道的。
晚飯大家吃的很痛快,比喝蛋羹還要痛快,就是林五弟的小肚子也喝了一小碗的雞湯,雞湯裏有土豆糊,林五弟喝的有滋有味的。林依依把雞肉切碎了,拌在湯裏,這樣缺牙的林五弟吃起來就方便了。
林五弟不僅自己吃,還想拿著木調羹淘給林依依吃:“姐姐吃……”
林依依搖搖頭:“姐姐不吃,小弟自己吃,吃了長高高。”
林五弟:“長高高。”他一口吃進嘴巴裏,還瞇著眼睛笑。
第二天
林依依繼續去找吃的,林大軍帶著林三軍和林四軍,背著林五弟繼續去釣龍蝦。在林大軍帶著弟弟們走了之後,林依依並沒有繼續去找吃的,而是去了縣城。她有大丫的記憶,從上午七點出發,兩個小時的路,她走了兩個半小時才到。到了縣城之後,她按照楊桂蘭提供的地址,去了收養林二軍的那戶家裏,當然,她並沒有露面,而是遠遠的看了一會兒,然後去了郵局,把自己昨天晚上寫的信寄了出去,信是給收養林二軍的那戶人家的。她雖然覺得自己不欠人家,可到底因為她拒絕了林五弟被收養,才有林二軍的這件事,所以想提醒一下對方。
當然,她也不怕這封信被別人看到,因為以大丫小學畢業的字跡,和她的字跡是完全不同的,所以沒有人能認得出這封信是她寫的。
信寄出去之後,林依依又去了一趟報社,她既然要自己養著林五弟,肯定不能是靠說說而已,林五弟交給林大軍三兄弟她是不放心的,帶到肖家,肖家人憑什麽養你們?即便肖奶奶和秦香菊人不錯,但是在這個時候要養一個孩子,這是為難人家。她不能因為人家人不錯,就為難人家。所以,她要把林五弟帶到肖家,自己就必須要有底氣。她一個從2020年過來的姑娘,手不能動、肩不能挑,做衣服不會、上工更加不可能,像別的小說女主去黑市闖蕩、做生意更加不可能。林依依沒有這個膽子,也不願意去賭那所謂的女主氣運,從村子到縣城光是兩個多小時的路,就夠她累的了。她知道自己是嬌氣的,做不來這些事情。
如果說,她唯一的優勢,那大概就是文采吧。
名牌大學文學院出來的學生,又是上市房產公司的策劃,林依依的文采是不錯的,可以說挺好的。從高中開始,就在《讀者》等雜志陸續的發表過文章,那個時候是因為興趣,可她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,她會想到用投稿來賺錢。
是的,投稿是她想出來的底氣。雖然說現在是60年,有錢也未必買得到糧食,但是她知道,等到61年下半年,饑.荒就會緩過來,62年自由買賣市場就會打開,到那個時候,雖然買東西還是要票,但是錢的作用就會體現出來了。她有錢,肖家人還會反對她養林五弟嗎?
林依依也沒有進報社,她只是記下了報社的地址,以便於投稿的時候把稿子寄到哪裏。當然,她並沒有把希望寄托在縣城的報社裏,她還去買了雜志周刊,比如最出名的三報一刊,因為那些上面會有很多出版社的地址。
這些雜志周刊不貴,林依依身上有46塊錢,買這些是絕對夠的。接著她又去買了紙和筆,是鋼筆和墨水,這個是大頭。既然寫稿子,總是要鋼筆的,不可能用鉛筆。林依依雖然肉疼,但是更多的是期待,人有了期待,才有動力。
而且她知道,如果要寫稿子,用稿子賺錢,她也只有6年的時候,到了66年,十年動蕩開始,稿費被認為是“資產階級法權”而被取消,那之後到76年,動蕩不安的很,什麽都是講究付出,不講究收獲的。所以要賺錢,得在66年之前。
林依依一邊想著,一邊背著背籮回家,路上餓了,就吃水煮雞蛋。到了下午兩點,她才到家。一到家,她就開始寫東西了,在來回的路上,她已經構思了好幾個故事。
寫到五點,看著林大軍他們快要回來了,她去做飯了。
林大軍帶著林三軍和林四軍、背著林五弟回來了,三兄弟聊著天回來的,臉上帶著笑容,仿佛不知愁滋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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